自從看了《創意,在愛開始的地方》一書,若有用不到的雜物,我就會想:這可以用來跟孩子一起做什麼呢?冰淇淋小木匙是個勞作材料,但我沒有點子,只好放在桌上備著。
週日下午,Jack帶小哺上樓午睡,我跟小寶在樓下疊衣服。小小兵圖案的上衣突然給了我靈感:我們可以把木匙作成小小兵啊!小寶從小就愛唱「小小兵」的歌——小小兵,小小兵,我是小小兵,年紀小,膽量大,什麼都不怕。——小寶唱這歌時的笑臉真的會讓人什麼都不怕。
我問他:「這個小小兵的帽子要塗什麼顏色?」
「綠色。」他把綠色鉛筆遞了過來。
「那衣服呢?」我問他。
「也是綠色。」他很肯定。
「那鞋子呢?」
「黑色。」
「你可以這個小小兵取名字嗎?」
「他叫小ㄌㄨˊ。」
「為什麼叫小ㄌㄨˊ啊?」
「因為他長得很像葫蘆啊!」
我又畫了一個紅色的小小兵給自己,小寶說他叫「小ㄅㄧˇ」,我問他:
「為什麼叫小ㄅㄧˇ?」
「因為小筆電啊!」他說。(他看過我用過小筆電,大概印象深刻。)
「那小ㄅㄧˇ的ㄅㄧˇ是鉛筆的『筆』,還是比較的『比』啊?」
「是比較的『比』。」我在小木匙背後寫上「小比」,此時小寶又說了一遍「小筆電的ㄅㄧˇ」。小寶根本不知道「小筆電」的ㄅㄧˇ不等於「比較」的ㄅㄧˇ,沒辦法,他才四歲。
最後,我畫了一個很好笑的多拉A夢,他說叫小ㄏㄨㄤ,我問他:「為什麼叫小ㄏㄨㄤ?」他講了一個我聽不懂的原因,我聽不懂的句子,還有我聽不懂的名詞,小孩子的腦筋真是稀奇古怪。
這個下午,我們母子兩人愉快地度過,套一句藝術教學很棒的小泡菜老師所說:手作的精神,很棒的是在其過程。
我深有同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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